笛卡尔的绝作-《哲学原理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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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又是一篇关于笛卡尔著作的文章,但我保证这是最后一篇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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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哲学原理》(Principles of Philosophy)这本书继《第一哲学沉思录》发表之后的第三年于1644年发表。它是笛卡尔的第三本也是最后一本哲学著作。五年后的1649年,笛卡尔受瑞典Kristina女王之邀到斯德哥尔摩担任女王的私人教师。第二年便病死他乡。

如果大家已经看过《谈谈方法》以及《第一哲学沉思录》,会发现《哲学原理》这本书包含了这两本书中的很多思想。全书总共分为四个部分:

  1. 关于人类知识的原理。
  2. 关于物质世界的原理。
  3. 关于可观测世界。
  4. 关于地球。

每一章笛卡尔都把关于该部分的原理逐项列出,因此大家看到每一部分都是一条一条的总结。比如第一部分就包含了七十多条原理,每一条原理都包含一句总结以及或长或短的一段解释。这使得全书行文看起来很机械,导致这本书读起来很沉闷。

就讨论的内容来说,《哲学原理》这本书相比于《第一哲学沉思录》更接地气。书中讨论更多的是与物质世界相关的内容,因此该书也可以归类为科学著作。个人感觉《哲学原理》这本书更像是一本缺少论据的《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》。牛顿在写《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》时也确实是受到了笛卡尔的影响。不过这种影响更多的是引出了牛顿在科学理论上面对其的质疑。

由于《哲学原理》这本书里面讨论的内容更接地气并且可以被证伪。我们看到了笛卡尔思维严谨的局限性。这里简要说几个。

  • 在书中笛卡尔在缺乏足够论据的情况下提出万物的相互作用是通过”以太“。
  • 笛卡尔认为维持物体的运动必须要有力的参与,他称其为”惯性力“。这点也被牛顿后来的力学三大定律纠正。
  • 笛卡尔错误的解释了圆周运动。后来圆周运动的原理被荷兰数学家惠更斯纠正。

笛卡尔在物理学上所犯的错误被牛顿在《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》用一章的内容中集中反驳。对于圆周运动,牛顿称其理论与观测完全不符。除了牛顿和惠更斯,莱布尼茨也对笛卡尔的理论提出了质疑。

虽然笛卡尔一再提醒自己对事物保持怀疑,但我们仍然看到其逻辑上的百密一疏,在无意中违反了自己在《谈谈方法》中提到的方法论。

说到方法论,如果我们遵循笛卡尔的方法论的话,也许科学技术的发展速度会减慢很多。这是因为笛卡尔认为人类的知识体系应该每一步绝对为真。这个愿景是好的,但是局限太大。几乎只有能通过纯逻辑推导的先验知识才能通过笛卡尔的这个标准。这样的先验科学只有数学和逻辑学。绝大多数科学或者人类知识都是基于经验的(即后验)。而基于经验的观察是无法绝对为真的。

相比于笛卡尔一步到位的理念,牛顿的方法论就实际得多。他在《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》中指出(摘自维基百科):

  1. 求自然事物之原因时,除了真的及解释现象上必不可少的以外,不当再增加其他。

当有几种理论都能解释现象时,我们选择最简单的一种。即奥卡姆剃刀原理:如无必要,勿增实体

  1. 在实验物理学内,由现象经归纳而推得的定理,倘非有相反的假设存在,则必须视之为精确的或近于真的,如是,在没有发现其他现象,将其修正或容许例外之前,恒当如此视之。

当现有理论能足够解释现象时,我们都假设其为真并且在实际应用中使用。只有当这个理论可以被证伪时才进行修正或替换。这是一种迭代式的方法论。这个原则虽然有瑕疵但非常实际,因为这使得我们能够在不完全理解一个观察的原理是就直接使用上。

虽然从现代人的眼光来看笛卡尔的理论具有缺陷,但这不能否认笛卡尔已经具有超越时代的认知。在那个经院哲学控制人类世界观的时代,作为天主教徒的笛卡尔能够脱离体系独立思考实属难得。这不仅是需要极高的智慧,也需要极大的勇气。由于动摇了宗教的世界观体系,笛卡尔的著作在罗马以及巴黎被禁了将近100年,直到1740年才解禁。

笛卡尔的贡献是全方面的,除了哲学上的贡献,笛卡尔也是解析几何的开创者,建立了代数与几何的桥梁。此外他还是科学革命的核心人物之一,他在《谈谈方法》中提出了演绎推理。他和斯宾罗莎、莱布尼茨(和牛顿同时独立发明微积分的那一位),开创了理性时代(Age of Reason)。最后,笛卡尔开创了同行评审(peer-review)制度,从流程上提升了科学论文的质量。

题外话:笛卡尔病死后,28岁的Kristina女王放弃了王位,转信天主教且搬去了罗马。而她熟知的唯一天主教徒就是笛卡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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